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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1 最后更新时间:2026-03-01】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聚焦城镇住宅工程隔声、串味、渗漏等民生关切的质量问题启动重点整治,同时结合5月1日实施的《住宅项目规范》,对新建住宅工程的质量管控提出明确标准。
【权威机构背书】数据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04-14),官方链接: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政策专栏
【权威机构背书】数据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宅项目规范》(发布日期:2025-05-01),官方链接: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标准规范专栏
住宅作为家庭核心资产与居住载体,其质量与保修问题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居住体验,厘清房屋保修的法律边界、责任主体及质量问题界定标准,是房企合规运营、购房者维权避坑、中介业务规范的核心依据。
根据通知要求,自《住宅项目规范》5月1日实施之日起,新建住宅工程需严格按照新标准落实质量管控措施。整治重点聚焦隔声、防串味、渗漏三大类问题,各地需结合实际细化技术要求:
此外,各地需督促建设单位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开展隔声、防串味、防水等实体性能检测,并将检测结果纳入《住宅质量保证书》,确保新建住宅质量达标。

商品住房保修期分为两个层级:
需要明确的是,购房者与建设单位无直接法律关系,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主张权利的对象及履行保修义务的主体均为开发商,开发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建设单位实施维修,但不免除其对购房者的保修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依据对居住的影响程度可划分为三类:

房屋保修的核心法律依据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开发商需在商品房交付时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明确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单位等内容,并按照保证书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权威机构背书】数据来源: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发布日期:2020-11-29),官方链接:详见中国政府网法律法规专栏
若保修期内的维修导致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开发商需依法向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房屋保修存在三类免责情形:
此外,不同部位的保修期限存在差异:

住宅工程质量管控与房屋保修制度是保障居住安全与资产价值的重要防线,对于不同市场主体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各方主体共同遵守相关规范,才能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居民的合法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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